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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散周知 | 芗城、龙文、龙海......重要提醒

漳视新闻 2022-07-13



一律拖离!

芗城、龙文、龙海、南靖最新发布

芗城区






即日起,凡停于商超、商业街、农贸市场及学校周边等公共场所的无牌电动车和老年人代步车,一律拖离。

车辆所有人可凭购车发票、合格证及身份证,前往停车地点取车。


车场电话:05962528798(漳州市芗城嘉达停车场服务有限公司)

取车地址:芗城区大学路西洋公寓对面

芗城交警咨询电话:2555021



5月13日,芗城区共有58部无牌电动车、4部电动三轮车被现场拖离,车辆拖离清单:


龙文区






5月13日起,商超、学校、农贸市场周边等公共场所,无牌电动车、老年人代步一律拖走。

车辆所有人可凭购车发票、合格证及身份证,前往停车地点取车。


车场电话:13656090938

取车地址:漳州市立民停车场服务有限公司

龙文交警咨询电话:2638968



5月13日,龙文交警依法拖离无牌电动车、老年人代步车50辆。

▲龙文区实验中学周边整治无牌电动车

▲龙文区梧桥中路宝龙广场与蓝田开发区第一实验小学整治无牌电动车


▲龙文区梧桥农贸市场整治无牌电动车

龙海区






即日起,凡停于商超、商业街、农贸市场及学校周边等公共场所的无牌电动车、摩托车和老年人代步车,一律拖离。车辆所有人可凭购车发票、合格证及身份证,上班时间前往石码交警中队领取放车凭证后到停车场取车。

石码交警中队电话:0596—6587008

车场电话:15880571886(漳州市龙海区富通交通施救有限公司)

取车地址:龙海区榜山镇岭口村事故车辆暂扣停车场


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龙海大队

2022年5月13日

南靖县






即日起凡停放于商超、商业街、农贸市场及学校周边等公共场所的无牌电动车和“老年人代步车”一律拖离,车辆所有人可凭购车发票、合格证及身份证前往集中停车地点处理。


南靖县处理地址:


车场电话:13459634400

处理地址:湖美停车场

南靖交警咨询电话:781800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种类,由省人民政府规定。实行登记的非机动车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并经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其他种类的非机动车,符合国家有关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可以上道路行驶。

非机动车登记事项及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并监制。


第十三条 非机动车登记,应当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证明:

(一)车辆来历证明

(二)车辆合格证明

(三)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实行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所有人下肢残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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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陈吟秋

监   制/程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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